安徽淮南一学校将学生10部手机收缴并在学校大会上公开砸到冒烟,你怎么看?
砸得好!我要给这个学校领导点赞!
现在百分之九十的孩子都有手机,尽管老师三令五申强调,不许带手机进校园,可胆大的孩子还是偷偷的把手机带进校园,伺机玩游戏。也有被老师逮着的时候,可老师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手机也不敢留,还是照样回到我的手中。
初三,多么关键的时刻呀,可有的孩子还在继续玩着手机,老师气急了,忽然有一天,叫上我,女老师检查女学生方便,我们联合去班级检查,结果一次性的就缴获了七部手机 。 这还不是全部的成果,完事之后呢?有的孩子再向同学炫耀,他把手机藏在了桌堂的夹空里,有的,把手机藏在了鞋里边,还有的手机藏在了垃圾袋里,老师都没有找到,所以班级里边儿何止七部手机啊。
老师生气的不行了,过后呢,把所有的带手机的孩子的家长都叫来谈话,家长态度还挺诚恳,一再表示不能再让孩子看见手机的影,让老师放心。班级确实安静了下来,上课再也听不到手机的提示音。可好景不长,过了两周,手机铃声再次响起,老师也很无奈。家长不配合,靠老师自己是控制不了的。
由于学期初,学校和家长签订了协议,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就是销毁,家长同意并签字画押了,没想到学校真的话付前言。
开大会,在全校师生的监督下,砸烂手机,大快人心,决对起到了震慑作用,看看谁家还有手机,都拿来,有多少砸多少。家长还管不管了,心疼不?
作为老师,我的看法就是:砸的好!我相信,随着网友越来越理性,我相信越来越多的网民会认可这一做法。
对于这个事件,有几点需要注意:
1、安徽淮南古城中学,是一所全日制民办学校,我觉着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民办学校,校长承受的上级压力会小一些,也不会为自己的前途考虑,所以对待这个事情上,能够更加强硬,这也是很多人认可民办学校的原因,因为民办学校的管理,更加严格,砸手机是小,学校还可以开除、劝退学生,而公办学校,做事则会畏手畏脚,不是学校不想去这么管理,而是不敢这么管理。
2、砸手机并非盲目,而是有协议保障的:该学校校长解释,学校历来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而且和家长签过协议:进入校园的手机,就会被销毁。所以,这一做法,可以得到家长的谅解,也会减少很多麻烦。
3、“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其实,关于当众砸手机这件事,任何一个校长都知道这件事可能会面临的舆论压力,而该学校校长则表示,希望通过这种有争议的方式,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的重视,获得越来越多人的支持,从舆论方面看,这一次大众对于学校的这一行为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学校也借此做了一次宣传。
对于学校当众砸手机的问题,一直都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但是争议点无非就是两点:
1、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这是最值得争议的一点,因为按照有关法律,这可能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即便是学校有相关的协议规定,但是协议不能违反法律,如果有学生或者家长执意追究责任,那么学校可能就会惹上麻烦。
2、这种教育行为是否对学生有利?有人认为,教育学生,应该言传身教,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问题,会不会对学生产生消极影响?
所以,有专家建议:学校发现学生带手机,可以由班主任保管,而不应该当众销毁。但是,这显然没有站在学校的角度思考问题:
1、班主任保管学生手机,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手机丢了应该如何办?这不是不可能,因为学校办公室属于公共场所,经常人来人往,办公室丢东西,也不是没有的事情,如果丢的是自己的东西,可以自认倒霉,但是如果是丢了学生的手机,我想班主任可能就很难接受赔偿了。
2、班主任保管手机,无法震慑学生:虽然手机有丢失的危险,但是多数学校都还是采取班主任保管手机的措施,但是事实证明,这种方式软弱无力,往往是把学生手机交给家长,第二天学生就能把手机带到校园。
所以,从老师的角度来说,坚决支持学校当众销毁手机的措施,这种措施最直接有效,这也符合绝大多数家长和学生的利益,只是因为背后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学校也可能会因此惹上麻烦。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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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顾事件的经过。
涉事学校为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古城中学,该校是由一所全日制民办中学,于2001年7月经市教委批准成立。
10月14日,安徽淮南凤台古城中学公开砸学生手机,有手机被砸到冒烟。校方介绍,销毁了不到十部手机。
对此,该校郑校长做出如下解释:
学校历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根据相关规定,进入校园的手机都会被销毁,而且学生家长此前都签过协议。
将手机带入校园的行为屡禁不止,手机对小孩危害特别大,比如学生在寝室不睡觉玩手机等。
虽然这样做有些过激,但不做的话危害更大。此前有学生携带的手机被没收,家人保证孩子以后不会再带,但两天后,手机再次被没收,还是这个小孩带来的。
希望有相关法律出台,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大人都控制不住地玩手机,何况孩子,有时候真需要一些强硬措施。
其次,谈谈个人看法。
第一、学校砸学生手机缺乏法律依据。
众所周知,学校不是执法部门,无权对学生个人财产进行处置。虽然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了销毁手机的协议。表面上看,销毁手机是按照协议办事。但这个协议本身与国家法律就是相违背的。国家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容侵犯。手机属于学生个人私有财产,对个人私有财产的没收,销毁,只有司法机关有权实施。不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都没有这个权力。
第二、销毁手机未必达到目的。
如该校校长所言,销毁手机是过激手段。也可以说简单粗暴。销毁手机会在心理上对学生产生威慑作用。但这种手段对一些学生可能有用,对另外一些学生则不一定,还可能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尤其是这种崇尚暴力的教育方式,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第三、控制手机对学生影响可以采取其他有效手段。
一是与学生家长相配合,要求学生家长不给孩子上学时带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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