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市貌包括整治哪些内容?
(一)整治市容市貌。整治城区出店经营、占道营业、占道作业、户外宣传、车辆乱停放、噪声扰民等。依法拆除非法设置的各种广告标牌、标识、遮阳篷披,取缔落地招牌;整治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晾乱晒、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依法取缔未经审批擅自占道进行商宣、商演、促销活动;严查各类摊点的乱搭乱建、乱摆乱卖、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加强对影响市容环境秩序、车辆乱停乱放、擅自散发(悬挂、张贴、刻画、涂写、喷涂)宣传品、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焚烧垃圾和使用经营性小煤炉、茶炉大灶等。
(二)整治户外广告和店招。按照“减量、规范、提档、美化”的要求,集中清除、维修、更换主次干道两侧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店招。做到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户外广告、店招设置规范,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无擅自设置、画面破损陈旧、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现象。
(三)整治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范围内的成堆暴露垃圾、砂石、杂物等;集中清理住宅小区内环境卫生、毁绿种菜等;集中清理菜市场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沿街建筑立面、杆线、巷道内的乱贴乱画;清理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死面;加强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车辆、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理消杀工作。
标签: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