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材施教和差异化教育是公平的体现吗?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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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充分了解什么是教育公平?其次,再来探讨因材施教和差异化教育能否体现教育公平,下面我就从这两个方面来阐述,希望这些观点能够给您一些启发和帮助。
首先,教育公平是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社会公正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
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合理的对待。教育公平主要体现在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教育权利平等,即受教育权利平等。这主要是由相关的法律文件规定的,是作为一种公民权利被认可的。从原则上看,凡是具有相同人格、政治权利或法律地位的人,在法律上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在政策的制定和实际施行过程中应该被同等对待,否则,就会产生教育不公平的抱怨。教育权利平等的实现,其标志绝不是人人都受到了同样程度的教育,也不是人人都享用了这种权利,而是这种思想是否为法律所认可和保障。
第二各方面:教育机会均等。这是我们普通人比较关注的一个方面,包括入学机会均等、教育过程机会均等和成就机会均等三个层次。入学机会均等是指人们不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都享有开始某一阶段学习生涯的机会。教育过程机会均等是指学生进入到某一阶段的教育系统以后,受到公正的对待,享有同等的学习权利、同质的学习资源和同样的教育关怀,学校不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的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对待。成就机会均等是指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取得成功的机会,要根据学生的差别,保障学生具有适合其自身的获得成功的机会。
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密切关注的就是入学机会均等,其次是教育过程机会均等,而对成就机会均等关注较少。为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国家制定了义务教育面试就近入学的政策,为保障教育过程机会均等,要求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因材施教,提供差异化教育。但是,教育机会均等并不意味着一种现实性的平等而是一种可能性的平等。
因材施教的思想早在两千多年前,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已经提出来了。孔子认为,人的智力有智、愚、中之分,人的性格有鲁、彦之异,人的心理状态有勇进与退缩之别,而且每个人的才能有不同的发展趋势,教学中必须根据这些不同的心理特点因人而施教,才能获得理想的效果。在受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的前提下,还要根据受教育者个人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即根据学生智力水平的高下等实际情况,来决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这就是因材施教。
而教育公平不等于教育平均主义,不是要让每一个人都受到一模一样的毫无差异的教育,这不是真正的教育公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刀切的教育是违背教育规律的,也是教育不公平的体现。
因材施教其实才是教育公平的核心要义,才是最大的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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