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希望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的于勒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合适呢?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小说以第一人称通过若瑟夫一个孩子的视觉推动情节发展。真实地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围绕于勒叔叔的贫富变化,而表现出的种种不同的行为和心理轨迹,揭示并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的丑恶现实。
小说中的于勒叔叔,原来挥霍钱财,父母说他是流氓、无赖,最后被扫地出门。后来他来信说他在美洲赚了钱,发了大财,还有别墅,并且说要赔偿父亲的损失。于是父母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对于乐叔叔朝思暮想。等到在哲尔赛岛旅行中,意外见到于勒叔叔这个百万富翁是个穷光蛋时,父母的发财美梦一下子成为泡影。爱之深,恨之切,新仇旧恨全部涌上心头,父亲脸色煞白,神色慌张,无与伦比,躲之唯恐不及。最后在父亲的指挥下,大家安全转移,永远离开了于勒叔叔。
于勒就是这样一个人:早期:行为不端,糟蹋钱。中期:正直,有良心。晚期:穷亏潦倒却能自食其力。他是资本主义社会一个失败者,受害者。
其实,小说还可以再续写一段情节:于勒叔叔在船上已经认出了自己的亲人,想和他们相认,只是他们有意躲避。世间万事皆有可能,又过了几年,于勒又发财了,他们又一次在那条船上邂逅相遇,不过,这次的于勒却是一位颇有风度的绅士,菲利普夫妇千般讨好,万般谄媚,于勒叔叔却不和他们相认。
这样,于勒叔叔也变成了和菲利普一样的人:自私、冷酷、惟利是图、势利、认钱不认六亲。增加这段情节,不但没有改变小说的主题和人物性格,反而会更深刻地表现主题,使人物性格得到淋漓尽致地表现,说明在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能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它可以扭曲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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