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前任总统奥巴马,做总统之前他是做什么的?有没有从政经验?
奥巴马是律师出身,当选总统前当过7年多的伊利诺伊州参议员(1997年1月至2004年11月),3年多的联邦参议员(2005年1月至2008年11月),总共有11年多一点的政治任职履历。
虽然看似任职总统前的政治履历有些单薄,但就美国政治标准看,奥巴马除了有非洲裔血统外其实是个中规中矩的“普通美国总统人选”:因为前身是殖民地,美国社会是个善讼的社会,律师而非欧洲传统的贵族、士绅构成政治生活主体,最早的《独立宣言》签署者仅56人,其中居然有多达25个律师,是占比最高的职业,比占比第二的商人(15人)多出10人,此后历届总统中出身律师或大学读过法律专业者也非常多;20世纪以来的美国总统中,当选总统前政治任职占比最多的,恰是联邦参议员,其次是重要州的州长,以二战后的美国总统论,杜鲁门曾在密苏里州当选联邦参议员,肯尼迪曾在马萨诸塞州当选联邦参议员,约翰逊曾在得州当选联邦参议员,尼克松曾在加州当选联邦参议员,卡特曾任乔治亚州长,里根曾任加州州长,克林顿曾两任阿肯色州州长,小布什曾任得州州长,拜登曾在特拉华州当选联邦参议员,也就是说,在二战后至今共14位美国总统中,当过联邦参议员的多达6人,当过州长的4人,既没当过联邦参议员又没当过州长的反倒只有艾森豪威尔(军队将领,因选民希望早日结束半岛战争而当选),福特(副总统,曾当过联邦众议员,因尼克松被水门事件逼迫辞职而继任),老布什(曾当过联邦众议员,因里根总统光环太大,作为里根的副总统沾光当选)和特朗普4人。
所以,既当过律师又当过联邦参议员的奥巴马成为总统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历届美国总统最多的不就这俩出身么,何况还是俩出身占全了的?要说奇迹,既没学过法律,又和任何公职、当选职务毫不沾边的特朗普也当了4年总统,那才是真正的奇迹呢。
在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之前,奥巴马做过律师、州众议员、联邦参议员等,从政经历比较丰富。奥巴马出生于1961年,2008年当选为美国第44任总统,年仅47岁。不过,当时奥巴马已经从政十几年,并不是一位政治素人。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白人总统,任内毁誉参半。现如今,奥巴马已经卸任美国总统两年半的时间,退休以后的生活非常精彩,已经成为身价超过9位数的亿万富豪。
奥巴马
奥巴马出生于1961年,母亲是一位美国白人,父亲是一位肯尼亚外交官。奥巴马本科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后来在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大学毕业以后,注册成为了一名律师。不过,奥巴马在从事律师两年以后,就回到了芝加哥,在芝加哥大学任教。1996年,奥巴马进入伊利诺州州议会工作,开始了从政生涯。
到了1998年,奥巴马参加伊利诺州参议员选举,顺利当选,并在2002年再次当选为伊利诺州参议员。2004年,奥巴马当选为美国联邦参议员。在参议员任期内,奥巴马参与了一系列有关反恐、气候变化、常规武器控制等一系列议案,逐渐成为民主党内政治新星。2007年,奥巴马宣布参加美国总统大选,主打的竞选口号是“变革”。在民主党内初选中,奥巴马打败了实力强劲的前第一夫人希拉里。
奥巴马与希拉里
2008年,奥巴马打败了共和党籍总统候选人麦凯恩,获得了349张选举人票,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白人总统。2012年,奥巴马再次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获得了332张选举人票,轻松连任。从2008年至今,奥巴马已经连续11年被评为美国最受尊敬的男性。可见,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白人总统,奥巴马留下了非常精彩的一页。在奥巴马任内,美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摆脱了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此外,奥巴马还主持签署了伊核协议,推动改善了与古巴的关系,主导美国加入了《巴黎气候协定》。
从1996年开始参政到2008年当选为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成为美国总统之前,已经有了12年的从政经验。所以,尽管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时年仅47岁,处理各项国家事务却有模有样。不同于特朗普,即使当选总统时已经是70岁高龄,却是一位政治素人,没有任何从政经验,以至于将美国搞得一团糟。不过,特朗普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称奥巴马是一位糟糕的美国总统,而自己将会成为伟大的美国总统!
特朗普与奥巴马
欢迎大家讨论,你认为特朗普与奥巴马谁是更优秀的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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