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值得推荐的书本?
我推荐德国当代杰出作家西格弗里德·伦茨的长篇小说《德语课》。
“他们罚我写一篇作文。约斯维希亲自把我带进我的禁闭室……他带着责备的神情把一个练习本放在我的桌上,这是一个作文本,灰色的签条上写着:西吉·耶普森的德语作文本。”
伦茨一开始就为读者设置了一个巨大的悬念,挑起了读者阅读的欲望,少年犯耶普森在禁闭室里将完成一篇什么样的惩罚性作文呢?
耶普森在回忆中一发不可收拾。让读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耶普森日复一日完成了厚厚一摞《尽职的快乐》后,他再也不愿意跨出禁闭室,他想就这样一直写下去,继续体会“尽职的快乐”。
这个意味深长的结局,震撼着读者的心灵,正如小说结尾的最后一句话:
“只消他一个手势我们就会坐下来,不动声色地相对而坐,大家都很满意,因为每一个人都感到自己获胜了。”
伦茨被誉为德意志民族的“心灵守护者”。他的《德语课》出版于1968年,以真切朴素、错落流转的叙述手法,“开满花朵一样”的句子,深刻审视了那个疯狂时代被扭曲的人性,正如《纽约时报》的评价:“《德语课》的成就达到了两个巅峰——罕见的深刻与卓著的描绘。作品的精髓、力量及其不同以往的理智而公正的呐喊,并不会因任何版本的差异而有所削弱或改变。”
怎么看待胡红梅事件?为什么公众这么不肯饶恕这么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
嗨,大家好,我是小事儿。
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待胡红梅事件,为什么公众不肯饶恕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小事儿有话说。
背景介绍:
胡红梅是深圳龙岗如意小学副校长,因为涉嫌多部作品抄袭,正在接受深圳龙岗区教育局调查。胡红梅是一位顶着光环的副校长,她是2016年“全国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7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点灯人、深圳教育改革先锋人物、“广东好人”。如此众多的荣誉,让我们看到了她成功的一面,这是对她教育事业的褒奖。但是,一个抄袭打的人们脸火辣辣的。
就是这样一个被荣誉环绕的人,竟然动起了歪心思,一个被读书人所不耻的“抄袭”。虽然,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这句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你在学习模仿中不断汲取别人的精华,进而提高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而不是不经过任何的思考,奉行拿来主义,直接照搬照抄,对于文章的原著作者来讲,这是对他们劳动成果的掠夺。
胡红梅本身就有如此多的光环,她应该珍惜自己的教师职业,在成为副校长之后,应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教研,教学中来,而不是窃取别人的果实,成为提升自己的“基石”。这种奉行的拿来主义,终有暴露的一天。于是,一则关于胡红梅作品抄袭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人们的主观意识里,这样一个有学识,著作等身的校长,原来是一个“小偷”,窃取别人的果实,真的让人感觉失望。于是,对于胡红梅的口诛笔伐开始了。这样的校长怎么能够承担教书育人的重担?这是对支持他的人情感的伤害,更是对国家《著作权法》的背离。
那么,人们之所以对她行为嗤之以鼻,无论她怎么道歉都不能饶恕呢?我想有以下几点原因:
自身的光环无法掩盖“抄袭”:
虽然,胡红梅副校长获得了很多的荣誉,但这些都不应该成为她抄袭的挡箭牌。当然,人们肯定知道她当年在教育事业上所做出的的努力,每一个教师最初的信仰都是纯洁的,都是无私的,都怀着一颗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教育事业中来。但是,胡红梅失去了当年的纯粹,过分的追逐名利而丧失了自己当年为什么出发的信仰。
大众对抄袭的“零容忍”:
当年红得发紫的翟天临,因为不知道知网,而被扒出论文造假,一下子成为人们口中学术不端的代表。至今无论怎么洗白,似乎都不尽如人意,复出的道路很是艰难。
胡红梅作为校长,她不可能不清楚她的行为是抄袭,只不过内心里自我安慰,不会被发现。我们常说:“常在河边走,那有啥不湿鞋。”最终,东窗事发,一个顶着众多光环的教育者跌下神坛。
她的著作是抄袭的,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强的情形下,胡红梅却忽视自己错误的行为,还不断的去做。这样人们难以接受。
抄袭行为不仅仅是道德,而且是对法律的践踏
作为校长,在每次考试之前都会教育学生不要抄,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要求别人,结果自己却是那个最应该被教育的人。同时,她的抄袭行为如果十分严重的话,可能触碰到国家的相关法律。她的抄袭行为既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是否收到法律的惩处,我们还看具体的调查效果。
一个本身的教育者,却做着小偷的勾当,这样的校长又怎么能肩负起教书育人的重担呢?(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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