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贫困助学金如何申请?
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县(区)扶贫办(局)、财政局审核把关,市扶贫办(局)、财政局审定批准,省扶贫办、财政厅备案的工作流程进行。
操作程序是: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资料: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录取学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所在村(社区)贫困家庭证明。
(2)县(区)扶贫办(局)接到学生申请资料后依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的贫困户档案进行核查,并按照贫困户新生大学生上年家庭收入倒排序方式确定拟扶持对象。
(3)县(区)扶贫办(局)、财政局将拟定资助的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在本人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联合上报本市扶贫办(局)、财政局批准。
(4)市级收到各县上报的拟扶持对象和助学金标准后,由市扶贫办(局)、财政局在全市主流媒体(电视台和党报)进行公示,并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扶贫办和财政局将最终扶持对象和助学金标准批复各县扶贫办、财政局,同时抄送省扶贫办、财政厅备案。各县收到市级批复后,由县(区)扶贫办(局)、财政局通过“一折(卡)通”将助学金发放给受助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
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标准为
(1)被本科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生,每生四年累计资助12000元:新生入学第一年资助5000元/人,第二年资助3000元/人,第三年和第四年各资助2000元/人。
(2)被高职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专生,每生三年累计资助6000元:新生入学第一年资助3000元/人,第二年资助2000元/人,第三年资助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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