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与中央督导组的沟通、联络和服务工作。
2、负责起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对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
3、了解掌握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4、负责做好局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5、负责做好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培训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6、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工作;编发专报和简报,及时反映我局和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7、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我局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和转变职能、创新林业管理的长效机制。
8、负责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会议。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工
1、综合组:负责与中央督导组沟通、联络和服务;制定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筹备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等会议;编发专报、简报,及时反映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组织开展征求意见及民主评议工作。
2、调研组:负责局领导同志深入基层单位调研指导组织协调服务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工作建议;组织指导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
3、联络组:负责制定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工作方案,开展培训工作,指导服务督导组开展工作;各督导组负责联系监督指导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4、机制组:负责组织修订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工作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直接联系群众、民主决策、作风考评以及转变职能、创新林业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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