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惩戒?
惩戒,是褒义词,是对违背纪律、道德伦理、行为规范和违法犯错者进行必要的惩罚,以阻止违法犯错行为的继续,并对行为者的未来起着警示作用,促使行为者不再或不敢犯同类错误。
怎样的惩罚才为必要的惩罚?这个界限不好把握。需要专业人士和专门部门来研究。笔者多年观察,提惩戒权主张的人很多,嗓门也不小,但是就是说一半、留一半,不继续往下谈。只大谈特谈为什么需要对学生惩戒,却不谈怎样施行有效或必要的惩戒。惩戒权一直是空谈,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呈现出来。
到底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惩戒?笔者也和其他人一样,无从下手。有人大而泛之地表达为不触犯法律底线的惩罚为惩戒。我想追问一句,何为不触犯法律底线?这等于没说。必须具体说明有哪些切实可行的惩戒方式或手段,每个手段适用范围是什么或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每个惩戒措施的尺度是什么,惩戒过度是免责还是从轻问责。这些内容不明确,惩戒权就无法实施,更无从谈上有效惩戒了。
最近中央出台的《意见》中提出要明确惩戒权,我们期待早日对惩戒权立法。不过从目前来看,看不到有什么惩戒权具体内容的方案出现,连网民的不成熟的建议都难以寻觅到,短期内,惩戒权的立法很难有所进展。
百姓茶馆为了对得起题主的提问,简单谈谈自己的些许想法。惩戒措施可以有以下几个:严厉批评、罚站、请出{必要时拖拽至)教室外、隔离思过。严厉批评类似于警告,对屡教不改的轻微违纪和违法学生,可以训斥、严词责令其改邪归正;在教育无效反复犯同样错误的的情况下,可采取罚站的惩戒措施,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以内;扰乱课堂纪律,屡教不改的,责令其离开教室,并由学校领导或专门德育工作的老师进行教育和看管,直至下课为止(不自动离开的,可以强制拖拽出教室);隔离思过,相当于“隔离审查”,对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有校园暴力或有辱师行为的,应该将其隔离,关闭在专门房间里,并有专人教育和看管,时间控制在半天范围内,需要公安部门介入的,应联系公安部门处理。另外还可以考虑恢复留级制度。以上惩戒措施是在教育无效、学生屡教不改、或是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的情况下,学校为保护其他同学的合法权益、学校公共秩序而采取的及时的且迫不得已而采取的措施,国家应立法予以保护,对于教师在实施惩戒学生时出现的学生自伤自残行为或无法避免的碰撞受伤,应立法予以免责,确实惩戒过当的,应从轻问责。对正在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教师依法(最高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任何人可以介入保护被欺凌者)强制制止,应视为正当防卫,不视为体罚,在强制过程中发生的欺凌者的身体伤害,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希望我这个(应该是第一人)谈惩戒权具体清单的第一人,能抛砖引玉,启发或激发更多有智慧之士想出更多更好更加切实可行的惩戒措施来。大家群策群力,惩戒权立法才能早日到来。
这里是百姓茶馆,欢迎走进茶馆,一边喝茶,一边畅谈教育生态。您有什么好的惩戒权方面的建议呢?敬请留言。感谢您坚持读完我的回答,欢迎评论,更期待您的点赞和转发。
老师对学生进行有效惩戒,是因人而异的,同时也应当注意时间和场合。
先说因人而异。同样的错误,同样的惩罚,对不同的学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也会有不同的结果。
如同样是迟到,但是有的学生是偶然性的,就是因为特殊原因(家里面有事,妈妈做饭晚了;学生突然身体生病,去医院检查后,又来上学)迟到了。此时老师大都会先问明原因,然后再根据实际决定,对没有主观故意迟到学生的学生进行惩罚。其实面对这种情况,绝大多数老师是不会惩罚学生的,还有可能对带病坚持上学的学生,给予表扬,并嘱咐学生,若感觉坚持不下去了,或有其他情况要及时告诉老师,然后,老师也会更多地注意那学生。
有的是经常性的或故意性的。如我班去年有个学生,每天吃过早饭来上学,经常迟到。一开始的时候,老师只是说说他,后来罚他站三五分钟,但都没有啥好的效果——他坚持一两天之后,就会又继续迟到。班主任问清楚他情况之后,才知道,他的妈妈天天不让他起那么早,每天做好饭给他盖锅里留着,然后掐着时间点儿叫他。他的妈妈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他的妈妈说是小孩子正长身体的时候,多睡眠,有助于长高。
得知道这样的事实之后,才知道学生为什么经常性地迟到。像这样原因迟到的学生,惩罚学生是没有效果的。只能和家长进行沟通,家长转变了思想,学生自然就不迟到了。
所以当对学生惩罚没有效果时,一定不要继续惩罚下去,而是要想法找到根本的原因在哪里,才可以对症下药,以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
最后说一下对学生故意性的犯错的惩罚怎样才能有效。
故意性犯错,往往是几个学生一起。比如几个学生一起逃课、一起在听到上课铃响了之后再去上厕所(课间只顾着玩)。像这样“集体性的犯错”,老师可以先一起罚,在罚的同时,追问出“起头者”,然后进行重点惩罚,这也算是“杀鸡儆猴”或“擒贼先擒王”吧。。一般地,像这样的行为,惩罚之后,学生就就不再犯错了。但惩罚之后,老师一定要根据实际制定班级的规定,以指导、规范学生的行为。
单独故意性犯错的学生很少见——这样的学生属于常说的“熊孩子”,惩罚他就需要下一翻心思了,不然的话不但无效,还会给老师自己找麻烦。
有效地惩罚学生,首先要让学生知道自己的错误是什么,然后让学生承认错误,最后才给予适当的惩罚。惩罚要有理有据、要适当、要以“治病救人”为前提和目的,惩罚之前,老师一定要多做了解、详细了解,才能让惩罚有效。
教师有了惩罚权,切记,一定要谨慎使用!
编者按:韩愈的观点“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正常情况下,教师面对学生应该是把自己所拥有的思想和知识毫不保留的传授给学生,当学生学习的过程中遇到难题或者困惑时张老师提出疑问和质疑,老师则针对学生的疑问和质疑进行解疑答惑,师生之间一教一学,完全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这种状态下的教与学不会联系到“惩戒”这个词。
师生理想状态下的教和学应该是教师“诲人不倦”,学生“求知若渴”,而根本不会出现教师拿着戒尺逼着学生学习的情况发生。现代班级教育制度的出现,把几十个学生集中在一起学习,这些学生心智成熟不同,智力高低不同,出身贵贱也不同,家庭环境不同,兴趣爱好,理想和目标等都不相同,导致他们对学习态度看法也都不一样。
正是有这些不一样,才导致教师必须得用自己的办法加上学校的管理制度,围绕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育教学目标对他们提出统一要求。比如说上课一定要认真听,作业一定要完成,班级管理制度学校纪律等一定要完成,考试一定要拿高分,一定要完成学习任务,一定要要为班集体争光,一定要听教师的话等等,就是这些统一要求让部分学生产生了误解和不满。
特别是未成年人,他们的天性就是玩,太多的条条框框对他们来说简直就像是孙悟空的“紧箍咒”,教师的话就像唐僧念着孙悟空“紧箍咒”的咒语,这声音像无数只苍蝇一样在学生的耳朵前“嗡嗡嗡”。教师也不管学生受得了受不了,学生们当然会有逆反心理。有些教师也没有那么多耐心,眼见说教没用,一气之下动了手。这时候教与学的理想状态彻底被打破,理想状态下的“师愿教,生乐学”变成了“师压学,生反抗”,教师为了管理班级其他学生而拿几个屡教不改的学生来惩戒甚至体罚,“杀鸡儆猴”树立威信,就这样出现了“惩戒”。
“惩戒”就是惩治过错,警戒将来。教师惩戒学生的目的是制止和预防学生言行出现与教师规定的内容出现偏差。
这里需要注意惩戒的两个作用:惩治学生的过错,警戒学生未来的言行不再出现偏差。学生错了,就要纠正。语言说服显得很苍白无力,作用一些诸如“严厉批评”、“面壁思过”、“隔离”、“剥夺课堂受教育权”、“轻微的肢体接触”等特殊的方式来惩罚,这种惩戒不带有教师的个人情绪,是可控的惩罚,跟体罚和变相体罚有点差别,这种惩戒具有警告学生今后不要在犯错的作用。
作为教师应该懂得“惩戒、惩罚、变相体罚、体罚、侮辱”的区别,才能做到有效的惩戒。由于时间有限,在这里就不再展开讨论。简单谈谈教师如何才能有效进行惩戒?
1、学习并理解“惩戒、惩罚、变相体罚、体罚、侮辱”等与惩戒意思相近的词语的概念。
2、认清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惩治学生的过错,警戒学生未来不再犯错”,而不是为了发泄教师个人情绪。
3、掌握惩戒的度,尽量避免肢体接触和语言暴力,以不伤害学生心灵和身体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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